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华池县菌光互补示范产业园区出菇和养菌大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华池县菌光互补示范产业园区出菇和养菌大棚建设项目 | 华池 县 城壕镇余家砭村、定汉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85980.96平方米,项目新建余家砭村涉及高标准吊袋木耳大棚3座,占地12847.5平方米;高标香菇大棚28座,占地9600平方米;普通大棚91座涉及余家砭村、定汉村,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新建大棚总计占地72447.5平米,合计108.8亩,三类大棚均使用装配式轻钢结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万元,占总投资的9.6%。 | 施工期: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1.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输车辆通行时,尽量低速慢行,禁止鸣笛。 2.防止施工废气污染。合理布局、围蔽施工、设置边界水喷淋雾化装置等降低粉尘的影响,通过合理安排行车路线、限速等方式降低汽车尾气污染。 3.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池简易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4.防止施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回用于场内道路敷设。 运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生活污水经20m2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城壕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2.废栽培基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废旧回收企业回收处置。盛装农药的容器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厂区收集然后定期运送至城壕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对产噪设备和装置采取加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监管股 0934-******(电话)0934-******(传真)******(邮箱) |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2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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