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县一体化系统)免费自行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5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4-0123
******集团化办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54.5600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学校共购置智慧黑板46套,主讲教室7套、听讲教室17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1.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相关材料的,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1.6投标人须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1.7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该项目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对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项目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5至2024-11-2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县一体化系统)免费自行获取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05 09:00: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文化广场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甘肃省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