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旅游景区东湖公园文化惠民聚贤茶苑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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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西峰区旅游景区东湖公园文化惠民聚贤茶苑设备采购工程 | ||
采购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GSXHZC2024-025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黄芸芸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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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12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12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2-1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1 18: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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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峰区旅游景区东湖公园文化惠民聚贤茶苑设备采购工程001 | GSXHZC2024-025 | 货物类 | 96069.45(元) |
公告内容
******旅游局的委托,对“西峰区旅游景区东湖公园文化惠民聚贤茶苑设备采购工程”以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HZC2024-025
项目名称:西峰区旅游景区东湖公园文化惠民聚贤茶苑设备采购工程
预算金额:96069.45元
采购需求:西峰区旅游景区东湖公园文化惠民聚贤茶苑设备采购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或零申报记录);
(5)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8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PDF******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旅游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9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弘能家园8-6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芸芸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9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