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高盐环保污水处理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QYHST2024-0019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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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02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04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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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高盐环保污水处理装置采购 | QYHST2024-0019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高盐环保污水处理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高盐环保污水处理装置采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交易编号:QYHST2024-0019
二、项目名称:甘肃润庆精细化工建设项目-高盐环保污水处理装置采购
三、招标控制价:******元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内容:高盐环保污水处理装置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交易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十一、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4年12月4 日17 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十二、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与上传一致的资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和盛工业集中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栋2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