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华池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华政发[2025]2号),现对“华池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YGC2025-00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城区中部西侧芋子沟内。
2.2项目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 12611.17 ㎡(18.92 亩),建筑占地面积 3545.83㎡。总建筑面积 6549.2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549.21 ㎡。
主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工程 6549.21 ㎡,其中:生活垃圾焚烧主厂房 4450.30 ㎡、餐厨垃圾处理厂房 1261.89 ㎡、办公楼 778.16 ㎡、辅助生产用房 58.86 ㎡、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1 项、附属建筑 1 项。
(2)设备购置及安装:生活垃圾焚烧设备购置及安装 1 项、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 1 项。
规划用地面积 25982.95 ㎡(38.97 亩),建筑占地面积 9037.05㎡,总建筑面积 9036.55 ㎡,地上建筑面积 9036.55 ㎡。
建筑垃圾处理车间 4410.00 ㎡,成品料仓车间+环保制砖车间3301.81 ㎡,管理用房 724.00 ㎡,附属用房 600.74 ㎡,室外附属工程 1 项,
(2)设备购置及安装: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 1 项、环保制砖设备及安装 1 项。
招标控制价:615元/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200元/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375元/吨;建筑垃圾处理费:40元/吨。)
2.3招标范围:华池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者实施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2.5标段划分:无
2.6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自筹及融资解决。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8(1)合作模式: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后,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采用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为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
(2)特许经营者产生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权给项目投资主体。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投资主体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特许经营权出租、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者。
(3)特许经营期限:华池县再生资源产业园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每3年进行一次运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垃圾处置费用调整及是否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依据,合作期限满后无偿移交项目资产(含土地)。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的融资行为不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原则上不干预项目公司的融资行为,合作期移交时,本项目不得附带任何债务和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
(4)相关费用核定:使用者付费模式,生活垃圾处理费不超过200元/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不超过375元/吨,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市场化运行,费用由垃圾产生主体承担,处理单价不超过40元/吨,每3年根据运营评估情况进行一次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企业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4.1时间:2025年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9日23时59分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技术支持:0934-******;
注册咨询:0931-******。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企业须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法正电子开评标系统。
递交网址:******/qy-login.html?role=bidding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法正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企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根据递交截止时间,凭身份锁提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3关于投标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企业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企业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评标。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8.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西部车城院内(体育馆对面)
2025年02月14日